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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通报学校臭肉事件,多人被处理,食品安全警钟长鸣

昆明“学校臭肉”事件深度剖析:责任追究与食品安全反思

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云子中学长丰学校)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臭肉”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校园食品安全的广泛关注,事件发生后,官渡区政府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涉事学校及相关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依法依规对多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学校食堂管理的严重漏洞,也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

一、事件回顾:家长发现臭肉,舆论迅速发酵

10月16日,昆明长丰学校食堂的猪肉被家长们发现存在异味,这一发现立即引发了家长们的警觉和不满,据现场家长反馈,肉品散发出的臭味令人难以忍受,质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家长们迅速将这一发现曝光到网络上,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一时间,昆明长丰学校食堂的臭肉事件成为了舆论的焦点。

面对家长的质疑和投诉,学校方面并未给予及时的回应和解决,反而试图通过让厨师道歉等方式压下此事,这种处理方式非但没有平息事态,反而引发了更大的争议和不满,在随后的家长见面会上,学校董事长的插兜离席行为更是火上浇油,使得整个事件再次升级。

二、官方通报:多部门联合调查,责任明确

事件发生后,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教育体育局迅速行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过初步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待加工的猪肉气味异常,立刻对食堂的食材进行了查封,随后,区政府成立了由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该批次鲜猪肉为10月16日当日宰杀,产地检疫证和“两证两章”齐全,在加工过程中,由于未做散热处理并用双层塑料袋分装,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个小时,又在食堂室温中摆放5个半小时,没有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导致猪肉变质发臭,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检验,该批次鲜猪肉片挥发性盐基氮指标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针对家长反映的食堂有“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问题,调查组也进行了核实,结果显示,该批进口冻牛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保质期2年,包装标签上的“2015 SIF”字样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而非生产日期。

三、责任追究:多人被处理,严惩不贷

基于调查结果,官渡区政府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到位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

对于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其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且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及食品贮存管理不当,导致经营不合格食品,被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再处以10万元处罚。

食材供货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也被责令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市、区教育部门成立驻校工作专班,加强指导检查,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稳定。

对于在事件中监督管理不力的相关部门和干部,昆明市纪委监委也进行了提级督办,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等人作停职检查处理。

四、食品安全反思:制度完善与公众参与

昆明“学校臭肉”事件不仅是一起个案,更是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一次深刻警醒,事件暴露出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诸多漏洞,如“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确保食品从采购、加工到供应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政府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力量,家长和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通过陪餐制度、家长委员会等方式,对学校食堂的食材采购、加工过程等进行监督,媒体也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食品安全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强整改。

五、食品安全无小事,警钟长鸣保健康

昆明“学校臭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