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恢复高考后,北京市基本都是先填报志愿、再考试。
据我所知,印象深刻的有三次考前填报,具体情况还有所不同:
1999年,因为很多家长都觉得考前填报心里没底,北京市教委北京考试院经研究决定,尝试一下考后填报,但又不想步子迈得太大,于是实行了“考后估分填报”,但由于突然来这么一次“考后估分填报”,往年的录取情况基本无法参考了,结果很不好,致使部分考生“高分落榜”、部分考生“高分低就”,这其中有些是因为估分不准造成的。
经过1999年的教训,2000年时,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进一步改进填报办法,干脆改成了“出分填报”!结果造成当年录取情况几乎是77年恢复高考以来最糟糕的一次。原因就是来回改,考生失去参考坐标(往年录取数据)。
经过了连续两年的一次估分填报、一次出分填报都不理想,从2001年起,北京市又恢复了考前填报志愿的模式。
2003年是一个特殊的情况(5月份该填报志愿时正好还在“非典”时期),临时改为考后出分再报。
2004年—2014年,一直都是考前填报。
其实,是否减少考生填报风险,并不在于考前还是考后、考后估分还是出分,而是政策一定要有连续性,考生有前几年的数据参考。
希望北京市这次“改革”能够坚持下去,多坚持几年,不要再改来改去的了。
今年(2015)北京考生中的一部分可能又要被牺牲掉了。
祝福考生:冲过填报志愿这一关 —— 决胜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