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是吉林省唯一一所公安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前身为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几经变迁,1985年3月,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吉林公安专科学校,开始了公安高等教育的历程。1993年9月更名为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位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占地面积近2000亩,已建和规划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北欧式建筑风格,环境清静幽雅。现有全日制大专生2200余人,函授、自考本、专科生2000余人。学校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中心、图书馆、体育馆、射击馆、运动场、障碍训练场、汽车驾驶训练场、培训中心、学生公寓、食堂等设施,其中射击馆为全国同类院校中最先进的射击训练场馆之一。设有痕检、文检、理化、病理、DNA、现场勘查、模拟刑警队、模拟派出所、模拟法庭、计算机等12类42个专业实验室,配有先进的指纹自动识别系统、DNA测序仪等仪器设备,并建有4个语音室、6个多媒体教室、11个网络教室。学校图书馆藏书50万册,各类期刊443种,建有电子阅览室和现代电子图书系统。
学校现有侦查系、治安系、法学系、计算机系、基础部、警体部、信息技术中心等教学部门。开设侦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9个公安类专业和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秘、应用韩语等7个非公安类专业。学校现有专职教师284人,教授、副教授91人,占专任教师的32%,高级职称比例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十五”以来,承担公安部、省教科、社科等科研项目多项。侦查专业和治安管理专业分别被评为国家级和省级改革示范专业,刑事技术专业遴选成为省级试点改革专业。广大教师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积极开展模拟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已经形成教学方法的多元化格局。课程建设不断优化,以贴近实际,服务全省公安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努力培养学生优良的政治品格、扎实的业务素质、过硬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学校积极开展国际间的交往和学术交流,与俄罗斯内务部伏尔加格勒法学院、美国西洛杉矶警官学院进行交流合作的领域不断拓展和深入。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制三年,在校学习期间统一着学员装,实行奖学金制度。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严格管理与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相结合,严之有理、严之有情、严之有度,校园文化的特色和品位日益突出。学员在全国、省内各大型活动中充分展示了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素质形象。公安类专业学员毕业后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参加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的公务员统一考试;非公安类专业学员毕业后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在校学习期间可在校内完成修读自考本科学业,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经过58年的建设发展,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已成为一所专业特点鲜明、办学特色突出、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明显、基础设施完善、公安类与非公安类专业并招的综合性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始终坚持为公安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教育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既注重培养公安后备人才,又注重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初步建立了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教学与实践应用互动的综合办学体系。
春风化雨绽新绿,励志图强铸辉煌。目前国家教育部和吉林省政府已将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晋升本科院校列入 “十一五”发展规划,全校教师正在凝心聚力,改革创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各类人才而不懈努力!
专业介绍
非公安类专业
法律事务专业
课程设置:本专业开设政治理论、大学语文、外语、计算机、体育等公共基础课;开设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法等专业基础课;开设经济法、婚姻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国际法等专业课。共计三十余门课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建设需要,系统掌握法律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适合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外资、合资、民营等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律师、法律顾问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课程设置:本专业开设政治理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外语、体育等公共基础课;开设离散数学、C语言、计算机组成原理、数据结构、关系数据库原理、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操作系统等专业基础课;开设接口技术、计算机网络与通讯、单片机原理与应用、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控制技术等专业课。共计三十余门课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建设需要,系统掌握计算机基本技能,具有计算机软硬件操作、维护与开发能力,适合在信息控制和管理领域、使用计算机网络的行业、各种网络公司及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应用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文秘专业
课程设置:本专业开设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修养、法学理论知识、外语、计算机、体育等公共基础课;开设文学概论、文学简史、现代汉语(语法与修辞)、形式逻辑、书法等专业基础课;开设文章学、公文写作、常用文体写作、秘书学、文书与档案、办公自动化、新闻摄影、社交礼仪等专业课。共计三十余门课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建设需要,熟悉和掌握行政管理、企事业单位常用文体及文秘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适合在民营、外资、合资等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部门从事管理、文秘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应用韩语专业
课程设置:本专业开设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修养、外语、体育、计算机等公共基础课;开设韩国文化、韩国语会话、韩语听力、韩语精读等专业基础课;开设旅游韩语、国际商法、商务文秘、商务谈判、国际私法、韩国语外教口语、社交礼仪等专业课。共计三十余门课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建设需要,具有扎实的韩国语语言基础知识、较强的韩国语交际技能和比较广泛的人文、科技知识,适合在外资、合资、民营等企业、事业单位及边防口岸、安全等部门从事翻译和国际商贸等工作的韩国语应用型人才。
公安类专业
侦查专业
课程设置:本专业开设政治理论、外语、计算机、形式逻辑、大学语文等公共基础课;开设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犯罪心理学、射击、擒拿格斗、查缉战术、治安管理学、公安应用写作、预审学等专业基础课;开设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与策略、案件侦查、刑事技术等专业课。共计三十余门课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公安机关从事刑事侦查工作的应用型人才。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掌握侦查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掌握侦查工作的程序、措施、手段和方法,具有侦破一般案件及较快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刑事技术专业
课程设置:本专业开设政治理论、外语、计算机、形式逻辑、大学语文等公共基础课;开设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犯罪心理学、射击、擒拿格斗、查缉战术、刑事侦查学、治安管理学、公安应用写作、预审学等专业基础课,开设现场勘查、刑事照相、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学、刑事化验等专业课。共计三十余门课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公安机关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应用型人才。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掌握刑事技术专业所必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独立进行现场勘查,熟练掌握物证的发现、提取、分析、检验、鉴定等技术方法,并具有较快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
治安管理专业
课程设置:本专业开设政治理论、外语、计算机、形式逻辑、大学语文等公共基础课;开设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犯罪心理学、射击、擒拿格斗、查缉战术、公安应用写作、刑事侦查学、刑事技术、预审学等专业基础课;开设公共治安秩序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户政管理、治安基层基础、治安案件查处等专业课。共计三十余门课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公安机关从事治安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处理各种治安案件、治安事件、适应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及较快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
交通管理专业
课程设置:本专业开设政治理论、外语、计算机、形式逻辑、大学语文等公共基础课;开设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犯罪心理学、射击、擒拿格斗、查缉战术、刑事侦查学、治安管理学、公安应用写作、预审学、刑事技术等专业基础课;开设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驾驶员管理、汽车原理与构造、道路交通自动控制与交通工程等专业课。共计三十余门课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公安机关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掌握公安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维护交通秩序、车辆检审、处理一般交通事故及较快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
报名和招生条件
一、非公安类专业报名和招生条件
按照各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中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标准执行。
二、公安类专业的报名和招生条件
(一)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吉林省户籍),可以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3、高中毕业;
4、身体健康,符合从事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5、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5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凡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除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以外,还必须按照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治审查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参加邪教组织的;其它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2、身体条件。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体重标准: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00,超过标准体重25%即为超重,男子体重低于50公斤、女子体重低于45公斤为过于瘦弱。
(2)左右眼单眼裸眼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3)血压正常;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4)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痣等);穿着学员装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特征;牙齿无明显畸形;嗅觉不迟钝;无鸡胸、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上下肢无明显X型;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皮肤病、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5)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录取学生在入学身体复检中,如发现患有传染病、肝功化验不正常,有甲肝、乙肝、澳抗阳性,要按省招生办有关招生政策予以退学。
(6)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见下表:
性 别 测试项目 合格标准
男生 50米跑(秒) 7秒1以内(含7秒1)
俯卧撑(次)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远(米) 2.3米以上(含2.3米)
女生 50米跑(秒) 8秒6以内(含8秒6)
仰卧起坐(次)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远(米) 1.74米以上(含1.74米)
体能测试共三项,每项满分为100分,三项合计满分300分。三项测试成绩合计180分(含180分)以上者为合格,但单项成绩不满40分者视为不合格。(注:以上体能测试项目表合格标准成绩为60分。)
录取办法
凡志愿报考我校非公安类专业的考生,报考志愿应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批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吉林省考生要特别注意填报在“专科批次录取志愿栏”,并注意吉林省招生办通知的填报志愿时间。最后,经审阅电子档案合格后,按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经吉林省招生办批准,我校公安类专业实行吉林省内按地区定额招生,提前批次录取。凡志愿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报考志愿应填在吉林省第一阶段录取的“提前批次录取院校第一志愿栏”,并按照吉林省招生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经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均合格的考生,根据地区具体招生计划数(男、女)及高考分数按照省招生办120%投档比例进行投档,经审阅电子档案合格后,按地区招生计划和吉林省招生办及我校择优录取的有关政策进行录取。凡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志愿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提前批次以下其它志愿的录取。
2007年招生计划
非公安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今年我校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非公安类专业500名,各省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省份
招生总数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理)
法律事务专业(理)
法律事务专业(文)
文秘专业
(文)
应用韩语
专业(文)
500
100
150
150
50
50
吉林
410
80
119
120
41
50
辽宁
15
3
5
5
2
内蒙古
15
3
5
5
2
黑龙江
15
3
5
6
1
山东
15
3
6
5
1
湖南
10
3
3
3
1
湖北
10
3
3
3
1
江苏
10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2人、法律事务专业7人、文秘专业1人
注:应用韩语专业招汉语答卷非朝鲜族考生。
公安类专业吉林省分地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今年我校在吉林省范围内招收公安类专业600名(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数额的10%),公安类专业分地区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地区
招生总数
侦查专业(理)
刑事技术专业(理)
交通管理专业(理)
治安管理专业(文)
全省
600
250
50
50
250
松原
48
20(含1女)
4(含1女)
4
20(含2女)
延边
42
17(含2女)
4
4(含1女)
17(含2女)
白城
42
17(含1女)
4(含1女)
4
17(含2女)
通化
48
20(含1女)
4
4(含1女)
20(含2女)
四平
36
15(含1女)
3(含1女)
3(含1女)
15(含2女)
吉林
144
61(含6女)
11(含1女)
12(含1女)
60(含6女)
长春
156
65(含6女)
13(含1女)
12(含1女)
66(含7女)
辽源
48
20(含2女)
4
4
20(含2女)
白山
36
15(含2女)
3
3
15(含2女)
注:在专业计划中,含女生计划的已标注,未标注说明的只招收男生。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邮 编:130117
联系电话:0431-84532555 8453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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