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教委回执 第二条 京沪外来人口比较集中,与其他省份相比,估计提出的条件会多一些。比如学籍年限要求可提高到4年至5年,可以考虑增加一年与义务教育的衔接,随迁子女至高中毕业有连续4年以上就学记录的,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
高考考场是就近分配吗 考点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不是,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
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各省级招委会办公室(包括教育考试院、招考办、考试中心、考试局等,以下统称为省级招办)应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
并要求本省(区、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高考考场不是就近分配的。高考考场是以高考报名区或县为基本单位,把区或县分成若干个区域,将考生随机分配到这些区域里面的考场内。考场虽然不是就近分配,但是区域的分配和考生的学校及住址是有关系的,一般情况下不会相隔太远。
高考考场分配原则
一、地域原则
将考生安排在报名所在的县或区。
二、四同原则
同一考场内考生均为同一民族试卷(普通汉语卷、藏语卷、蒙语卷);同一外语语种(英语、日语、德语、法语4种);同一科类(普通文史、艺术文、体育文、普通理工、艺术理、体育理6类)。
三、随机、即时原则
1、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同一考区的考生考场号、座位号由电脑随机、即时产生,一旦产生立即拷贝封存,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考试院监察室备份原始数据,杜绝人工干预。
2、整个编排过程一般会在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省教育考试院纪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计算机操作程序以县区为单位,以每个考场30名考生为基本编排单元,按照考生报考的科类、外语语种等信息,自动生成考生所在的考点、考场以及座位号。
考点原则上就近就地安排考试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各地按照就近就地原则,科学安排标准化考点,最大限度减少考生流动范围。
就读学校是高考标准化考点的,原则上安排本校考生就地考试。
就读学校不是高考标准化考点的,就近安排考点,由就读学校组织考生有序应考。
普通类考生与对口、专升本考生不交叉,避免不同来源考生交叉接触、聚集而产生的感染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心理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