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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斜颈(高考报考军校的体检具体要求是哪些)

高考报考军校的体检近视了有一定的要求,深度近视是不能报,体检具体要求具体如下: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外科

第一条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男性:身长162厘米,体重50千克。

(二)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三)招收学员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男性:身长160厘米,体重47千克;女性:身长154厘米,体重43千克。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第二条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三条颈强直,斜颈,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合格。

第五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学员中度下肢静脉曲

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九条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三个月以上,疝修补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条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合格。交通性鞘膜积液,隐睾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

(二)轻度腋臭(限陆勤学员)。

(三)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限着夏装非裸露部位)。

第十二条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三条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心脏收缩期杂音:各瓣膜听诊均不超过二级;心律失常,经心电图或其它特殊检查,确系生理性,合格。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或在50至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合格。

第十五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孤立散在的钙化点,两侧肺野不超过3个,两侧肺门不超过4个,或肺野、肺门同时存在不超过5个,任何一个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大,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现象。

(二)肺门阴影轻度扩大,或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十六条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厘米(剑突下不超过2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压痛,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或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四)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述(一)、(三)两项,陆勤学员合格。

(五)细菌性痢疾治愈一年以上。

第十七条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谷丙转氨酶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者。

第十八条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厥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不合格。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无其它心理障碍,合格。

第二十一条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喉科

第二十三条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及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轻度耳霉菌病,水面舰艇、潜艇学员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鼓膜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坦克学员合格。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学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它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畸形不合格。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肥厚性鼻炎,陆勤、坦克学员合格。鼻中隔重度弯曲(包括棘、嵴),不合格。嗅觉:迟钝,防化学员不合格,其余各类学员合格。

第二十八条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科

第二十九条耳鼻喉科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9(0.8),指挥、潜艇、水面舰艇、坦克、测绘、雷达专业学员不合格。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0.8)以上;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4.9(0.8)以上,技术专业学员合格。

第三十条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显性斜视,不合格。隐斜视超过15°,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力,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五条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二个以上、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颞颌关节疾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唇裂,腭裂,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超过0.5厘米,开超过0.3厘米,覆大于三分之二,反,牙列不齐,尖圆形牙弓,重度牙龈炎,轻度牙周病,潜艇学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潜艇学员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厘米以内。

(二)前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牙列不齐或重迭。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轻度反,无其它体征者。

(五)上下颌牙不咬合到对侧牙龈,不伴随其它体征的深覆。

妇产科

第三十七条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颈炎、子宫脱垂,不合格。

第三十八条各期妊娠,不合格。

附则

一、本标准文中所使用的“以上”、“以内”词语,均含该数字本身;所使用的“超出”、“超过”、“低于”、“小于”、“大于”词语,均不含该数字本身。

二、标准体重计算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三、检验要求:尿常规,肝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艾滋病。

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不同方法检验结果不一致时,以酶标法为准。

2020山东高考体检已陆续启动 相关事宜请知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0.5cm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0?5cm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第十三条 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荨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 血压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合格。 第十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下列情形合格: (一) 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 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二) 因既往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的。 第十九条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二十一条 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一侧耳语达到5m、另侧不低于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第二十七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衄,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二十九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第五章 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二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超过10△,外隐斜超过5△,上隐斜超过2△,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五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六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下列情形合格:(一)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二) 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 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第六章 口腔科项目 第三十七条 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合格。 第三十八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超过5mm,开牙合超过3m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牙合,中度牙周炎,潜艇专业不合格。下列情形潜艇专业合格:(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的;(四)错牙合 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三十九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官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第八章 心理检测项目 第四十三条 一般能力倾向测验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的,不合格:(一)文字运用得分小于4分;(二)二维旋转得分小于3分;(三)加减法得分小于7分;(四)符数转换得分小于55分。 第四十四条 按照《中国MBTI—G人格类型量表》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ENFP、INTJ、ISTP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一)I得分大于30分;(二)N得分大于30分;(三)F得分大于28分;(四)P得分大于28分。结构性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结果大于7分者,不合格。第九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四十五条 腹部B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子宫、双侧附件、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脾、肾脏、子宫及双附件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一)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3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二)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 (三)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1.0cm的;(四)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3.0cm的。 第四十六条 X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一)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3个、直径不超过0.5cm,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二)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第四十七条 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第四十八条 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一)白细胞总数4.0~10.0×109/L(4000~10000/mm3);(二)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三)红细胞数,男性4.0~5.5×1012/L(400~550万/mm3)、女性3.5~5.0×1012/L(350~500万/mm3);(四)血小板计数,100~300×1012/L(10~30万/mm3);(五)血红蛋白,男性120g/L~180g/L (12~18g/d1)、女性110g/L~150g/L(11~15g/d1)。 第四十九条 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一)外观透明、淡**;(二)pH值为4.5~8.0;(三)尿比重为1.003~l.035;(四)尿蛋白阴性至微量;(五)尿酮体阴性;(六)尿糖阴性;(七)胆红素阴性;(八)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九)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十)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五十条 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一)外观正常;(二)镜检红细胞0~2/高倍镜、白细胞0~2/高倍镜;(三)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第五十一条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40单位以下合格。 第五十二条 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疫检测法检查,阴性合格。 第五十三条 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四条 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法检测,阴性合格。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4月24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即行废止。

#高考# 导语 无 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了解到,2020年高考体检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并已陆续启动,考生要及时听取学校通知,做好自我调整和准备。那么考生们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

 高考体检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考体检结果在考生填报志愿时有很重要的参考意义。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的高考体检工作较往年相应推迟。

 体检群体

 凡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包括参加春、夏季高考的所有考生和各类单招、综合评价招生等不参加文化统考的考生。

 高考体检主要项目

 概括来讲,参加高考体检,考生要经过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放射、检验等科室系统的体格检查。分别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牙齿、口吃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

 注意事项

 (1)尽量避免用药

 体检前一周,尽量避免服用损肝药物及营养品,以免影响丙氨酸氨基转氨酶结果。若病情需要则不必强行停药,体检时需向医生讲明。

 (2)规律饮食

 体检前三天要规律饮食,在保证营养的前提下以清淡为主。上午体检的考生,因为要抽血,不要吃早餐(空腹);下午体检的考生,可吃少量清淡早餐,饮用少量白开水。

 (3)避免剧烈运动,保证睡眠

 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

 (4)视力与听力

 体检前,不要长时间看电脑、玩手机,以免影响视力检测结果;日常佩戴隐形眼镜的考生要事先将其摘掉,改戴框架式眼镜,摘戴更为方便。听力不好的考生如戴助听器,应提前向医生讲明。

 体检结果与志愿填报关系

 考生经过系统检查后,医生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条款,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做出各科体检结论,给出考生一个“报考专业建议”,这个建议就是体检结果。一般来说,体检结果分为几种情况:

 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是根据高中毕业生的生理特点,体质状况及高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制定的。在报考志愿时,除根据各人体检结果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条款的限报专业外,同时还一定要参考所报高等院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避开限报专业报考,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填报志愿。

 常见问题解答

 Q1:志愿填报跟体检有关系吗?

 体检是很重要的,因为学校现在有些专业是限报的。比如说有一些医学类的院校,那么对于视力或者是一些肝功能的检验指标有要求。一些外交的学院,国际关系的学院,对一些外貌、身高也会有要求。要是想从事绘画的话,那可能就对视力有要求。家长考生不重视体检,可能有两部分。第一个是体检的时候没有认真地按照老师和医生的指引去完成各种项目,比如说查视力的时候不认真,测身高、体重的时候没有认真。第二种情况,体检结果出来之后也没有认真地阅读,没把体检报告当回事。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没有认真地看体检结论。

 Q2:体检不合格会被退档吗?

 每年都有因体检不合格被退档,多数就是一些视力、色觉这些问题影响的。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些是考生想试一试,觉得是不是学校能够放松。比如说,有一个同学是血友病,到学校被查出来之后就做退学处理了。

 还有考生没有认真读招生简章,不知道所报考的专业对于视力有要求,但是自己视力达不到,但是报了。报了到学校以后,因为到学校之后要复查,发现跟人要求就不一样,于是就被退了回来。只要学校在招生简章中事先公示给考生的,那么学校是完全有权利做退生处理的。

 广大考生应该关注一下有两件事,一个就是招生简章,第二件事是一定要上网上查一下我们体检标准。在报志愿的时候,一定上网打印一份这个体检标准,再把想报学校的这个招生简章也打一份,认真地,详细地对照这些专业要求,防止出现退档。

 Q3:有视力问题在体检时该注意什么?

 高考体检*眼视力、矫正视力都是要查的。自己有眼镜可以自己戴着,在查的时候,跟检查的医生说明,这样现场在给考生测量度数的时候就会方便一些。如果没有的话,现场这个眼科也会有镜片来给大家试配、试戴。因为要查*眼视力,所以戴隐形眼镜的考生应该提前把框式眼镜戴上适应一下。同时装有义眼的学生呢,也应该向医生做出说明。

 一些专业,比如医学院校对视力和色觉都是有非常明确的要求的。一般在招生简章里都会有明确地写,例如首医的招生简章,就明确矫正视力不能低于4.8,矫正度数不能大于800度,两个眼睛度数之差不能超过200度等等。那考生要报医学类院校,除了视力,它还有身体的其他的补充要求。请考生一定要看这个各个医学院校的招生简章。

 在检查视力之前,少用一些电子设备什么的绝对有用。同时也保证睡眠。睡眠好对视力也有缓解。实际上,用眼疲劳以后,对视力程度的影响上上下下,估计超不过一行,因为主要是眼肌它在现场的一个调节能力的问题。另外千万不要在现场去摘隐形眼镜,如果知道哪一天体检,那么一定要在家就把隐形眼镜摘掉,戴框架眼镜。

 Q4:可以现场要求多次检查吗?

 很多人一到检查身体的时候他就紧张,血压肯定就不正常。这种真的由于紧张引起的,一过性的高血压,在现场的专业医务人员,会通过给考生复测,做一些别的检查,做到把握准确的。大家不用对这个担心。跟老师说清楚,要求再次测量是可以有机会的。

 Q5:放射科检查会对孩子身体有影响吗?

 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一方面是现在做高招体检的这些机器都是很先进的。目前都是用的DR机器,它每次的放射量非常小。同时也要求在医疗机构给大家做体检的时候,尤其是放射的时候,要做好放射防护,所以家长完全没有必要有这个担心。

 Q6:转氨酶会否影响录取?

 在体检过程中,如果转氨酶超过80,医生会给他加做一个肝脏的B超检查,来看一下肝脏的状态,如果肝脏B超是正常的。实际上在体检表最后是没专业限制的。所以话又说到考生要看招生简章,有的学校明确地,特别是医学类院校,明确地会提出对转氨酶数值的要求。但这类院校相当少。

 Q7:体检之前、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肯定是要合理膳食,适当休息,保证睡眠;这几天的天气实际上是变化很大的,在这个时期是非常容易感冒。如果感冒的时候,吃一些感冒药,有的学生个体不一样,包括感冒药吃的剂量不一样,品种不一样,可能会引起转氨酶短时的升高,那么引起来升高之后,可能后期就面临着比如说再复查,又耽误他的学习又要面临再抽一次血,这些都是划不上来的,能停的就要停掉。如果医生说不能停的药,考生还是要坚持吃,那么在体检的时候,跟医生要说清楚,最后在判定这个结果的时候,会加以考虑。

 第二,有的同学认为,马上体检了,那我这两天赶紧去运动运动吧。现在运动是个很时髦的词,但是运动并不包治百病,那么这一两天运动我觉得也不会起太大的作用,相反有的时候如果不注意安全的话,如果引起一些,骨折、急性的扭伤,反而会影响体检的进行,所以这两天还是希望考生谨慎、稳妥。

 在体检当日可能要注意几件事。第一点就是一定要服从老师的安排,让什么时间去,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到;第二个就是要听从现场医生的指导,不要落掉任何一个项目。第三个可能就是要做一些准备,比如说上文提到摘掉隐形眼镜,比如说要配戴助听器的,要跟老师、跟医生要提前说。

 关于吃饭的事,安排在上午体检的考生,早晨起来就不要吃饭了,如果安排在12点或者12半开始呢,那么考生9点之前是可以吃清淡的早餐的,9点以后就不要吃了。一般医院会在一点多钟两点之前完成这个采血工作,下午体检的考生,基本上两点左右也能够吃到午饭。如果上午体检,如果安排在比如说8点到10点这个阶段,没有特别靠后,还是建议考生不要喝水了,如果真的是特别晚,还没有轮到你抽血,实在渴得难忍,喝一口两口也是不会有太大影响。

 穿着方面尽量方便,容易穿脱的,对女孩子来说,可能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就是我们尽量要穿纯棉的内衣,不要戴金属扣子,或者金属托儿的这种文胸,它会影响我们做放射检查时候我们读这个影象,出诊断报告的时候会影响医生对影象的判断。查外科的时候,因为要查从头颅、颈部、胸部、脊椎到下肢,穿得很多会不方便。

 Q8:纹身有影响吗?

 有同学疑问,医生会问自己有没有纹身。其实在我们之前说到体检的一些规则是没有提到要验看纹身这一项的,普通高考生的体检应该是没有这项的。但为什么这位同学会说医生有问到,而且有同学的被记录下来了呢?

 高考体检时主要根据纹身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入档案。对于面积较大、色斑明显的纹身,会记入体检档案,供高等院校在录取时参考。有纹身的学生会在部分高校或部分专业录取时受限。

 有医生表示:舞蹈类专业对身体的美观性是有高要求的、纹身或者其他痕迹,像电视里演的小混混身上文的整条大龙或老虎的触目惊心的标志则鲜有看到。我们会用纸条说明、黑色素痣;对于面积较大,供高等院校在录取时参考。手臂或者下腹部有纹身、法学,通常高考体检中外科检查必要项目就是看学生身体表面是否有疤痕,以免碰壁。

 Q9:哪些专业和院校不能有纹身?

 1、看专业要求

 如果专业要求内标明不可以有纹身,就是不可以了;

 2、公安、军事类院校

 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条件的其中一条为: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第十三条是: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应先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四条是:面颈部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女性纹唇,不合格(纹身图案和内容由政审把关)

 3、空军招飞

 空军招飞体检基本标准介绍第2条是:皮肤、瘢痕不得有以下情况:慢性、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暴露部位、有发展趋势的白癜风,面积较大的斑秃、色素痣,重度腋臭,瘢痕体质、影响功能或容貌的瘢痕,宗教组织、犯罪集团标志的纹身、刺字,着短装身体*露部位刺字图案直径超过2cm或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影响军容。

 4、民航招飞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中,没有明确表示不可以有纹身,但其中有一项提到:皮肤及其附属器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轻度足癣、局限性神经性皮炎、轻度腋臭可视为合格。

 Q10:哪些院校及专业有身高方面限制?

 对身高有限制的院校或专业:一般是军事院校、公安院校、飞行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体育类专业等。具体要求请查看院校当年招生章程

 Q11:对于体重超标的考生,是否会因为肥胖而不予录取?

 军校、武警、公安院校和飞行专业等对体重有明确要求。

 军队、武警院校标准: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公安院校标准: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除了以上院校外,考生在填报其他院校志愿时,也要查看院校当年《招生章程》,看其中是否对体重有要求,避开受限的院校和专业。

 Q12:高考体检结论会影响军校体检的吗?

 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对于想报考公安武警、部队、飞行学院的学生,还必须按照其要求进行另外单独的体检,而且军校体检会更严格。

 Q13:感冒了怎么办?

 如果你正在用药治疗,要向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如果没有说明,其实关系也不大。建议在拿到体检结论时,看看有没有异常的情况,有问题的话可以提出复查申请。

 Q14:高考体检结论会影响军校体检的吗?

 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对于想报考公安武警、部队、飞行学院的学生,还必须按照其要求进行另外单独的体检,而且军校体检会更严格。

 Q15:因为近期流感导致感冒,吃了医生开的药,没有跟抽血的医生讲,会有什么后果吗?

 感冒进行体检可能会导致肝功能检查结果出现偏差,特别是在服用感冒药或者抗生素后,肝功能检查结果会出现异常。建议在拿到体检结论时,看看有没有异常的情况,有问题的话可以提出复查申请。

 Q16:感冒了怎么办?

 如果你正在用药治疗,要向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如果没有说明,其实关系也不大。建议在拿到体检结论时,看看有没有异常的情况,有问题的话可以提出复查申请。

 Q17:对于有视力要求的院校,若高考后再做激光手术来得及吗,学校会看高考体检的结果吗?

 高校录取会看高考体检结果,如果对视力有要求的专业,你不达标,是不能被录取的。

 Q18:体检当天有什么要注意的?

 1、考生要选择便于穿脱且相对宽松的衣服。女生尽量穿着棉质内衣,且不要佩戴各种金属材质的饰物。因为在做放射检查时是禁止佩戴金属饰物的。

 2、考生随身不要携带贵重物品,避免遗失。

 3、日常喜欢佩戴隐形眼镜的考生要事先将其摘掉,改戴框架式眼镜,摘戴更为方便。如果考生没有框架式眼镜也没有关系,体检时可向医生说明自己的近视度数,医生会提供合适的镜片来帮助考生矫正视力,完成视力检查。

 4、佩戴助听器的考生在检查时要事先和医生说明情况。

 5、如果考生有慢性病长期服药的情况,应向医生特别说明,不要刻意隐瞒。这样,便于医生综合判断,出具恰当的结论。

 6、如果考生上午参加体检,早上禁食水;如果下午体检,考生可以吃早饭,但九点以后禁食,可饮少量白开水。

 Q19: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高校是否予以录取,如果录取在其专业上有限制吗?

 高招体检已经取消了乙肝项目检测,并取消了高校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限制。

 Q20:患有肺结核,影响录取吗?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也就是说,上面这三种情况不影响考生录取。

 拿到体检报告之后怎么做?

 1、同学们在拿到体检结果、体检报告之后,一定要认真地从头到尾地看一下,特别是看最后的体检结论,可以拿手机比如说拍下来存个档,然后回去对照上文说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去对应地把这个条款找出来,去看看自己哪些专业能报,哪些专业不能报。

 2、另外一个就是今年在网上公示体检结果的时间非常长,那么请同学们一定要记住网址,上网查自己的体检结果,每个同学根据自己的考生号、身份证号,就可以查到自己的结果,不用担心被别人看到。此外,大家要及时地看,如果体检表上哪些数值记录得不对,比如身高1米76,记成1米72了,那么要及时地通过学校跟医院来进行,提出复查的申请。不要等到最后要报志愿之前才注意到。那时各个医院的体检工作已经结束了,数据也已经上报到市教育考试院了,到时再修改就基本没有可能了!所以请大家一定要体检结束之后,一定要认真地及时地看这个体检结果。发现问题还可以复检等等,时间都还来得及。

 填报志愿与体检结论的联系:

 一定要认真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志愿填报时,同学们要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理性地回避《指导意见》中刊载的专业。大家可以上网打印一份高考体检标准和目标学校的招生简章,认真地、详细地对照目标专业的招生要求再进行填报,防止出现退档。填报志愿时考生要扬长避短,不填或慎填受限的专业,避免因身体受限被高校退档。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在《指导意见》中“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一些同学和家长以为其要求不如“不予录取”那么严格,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填报了不宜就读的专业。

 其实,若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部分条款提及的疾病,建议慎报相关专业。一是避免毕业后在相关专业领域内就业受到影响;二是院校招生章程可能已经将身体条件的相关内容转化为招生章程里的规定和要求,提前向社会公示了,这个情况家长和考生必须清楚。

 另外,同学们在志愿填报时,除了对比《指导意见》中自己身体有无受限的专业外,还要留意高校对考生身体要求的补充规定。部分院校还会根据自身办学要求,在学校当年《招生章程》中标明其他关于身体条件的补充规定。简而言之,就是在《指导意见》的普适性之外,部分院校还有自己的“个性要求”。而这些“个性要求”一般会比《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分类更细。所以,考生除了要满足了《指导意见》中的各项要求,还要注意因校而异的补充规定,以免受限而落选。

 高校招生章程对考生身体的补充要求,一般集中于对考生视力、听力、身高、左右手、肢体残疾方面的要求。

 例子:

 一些医学护理类专业对考生身高有所要求,有的学校由于工作性质需求,建议护理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医学影像学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法医学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口腔医学专业一般对考生是否“左利手”有要求,比如有学校规定:“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由于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不报考。”

 另外,一些外国语言文学、师范类专业一般会对考生语言表达有要求,如有的学校就规定:凡有口吃、听力障碍或其他生理缺欠和疾病等妨碍正常听说者,不宜就读外语类专业。

 高校对于身体条件的补充说明,没有较为统一的标准,即使是同样对身高有要求,也可能要求不同,因而不要认为符合了A院校某专业的身体要求,就想当然地认为也符合B院校的同一专业。所以,建议考生在确定报考意向院校后,一定要仔细查阅学校2019年的《招生章程》,看看是否有身体要求,避免因体检不合格而影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