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地区高考报名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户籍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截止日期按2021年12月31日前推连续计算,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3年,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须提供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结业证书或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书)。
3、或考生高中阶段在区外学校实际就读,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须提供高中阶段实际就读学校出具的完整的学习经历证明),且考生本人必须在外出就读前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外出就读备案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外出就读备案登记手续的,按本条第8款执行。
4、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宁夏小学、初中和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
5、考生父亲或母亲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按宁党发〔2009〕47号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
6、考生父亲或母亲来宁投资经商满3年(截止日期按2021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经评估确认,近3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近3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来宁投资经商备案登记手续。
7、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3年,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符合宁夏普通高中毕业标准;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得少年班、数学英才班考试资格的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