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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汗衫(秦风无衣_无衣赏析)

秦风无衣,出自《诗经?国风?秦风》,是《诗经》中最为著名的爱国主义诗篇,它是产生于秦地人民抗击西戎入侵者的军中战歌。在这种反侵略的战争中,秦国人民表现出英勇无畏的尚武精神,也创造了这首充满爱国主义激情的慷慨战歌。本文由大学高考网编辑收集整理,希望大家喜欢!

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字词解释:

袍:长衣。行军者日以当衣,夜以当被。?同袍?是友爱之辞。

王:指周王,秦国出兵以周天子之命为号召。

于:语助词,犹?曰?或?聿?。

兴师:出兵。秦国常和西戎交兵。秦穆公伐戎,开地千里。当时戎族是周的敌人,和戎人打仗也就是为周王征伐,秦国伐戎必然打起?王命?的旗号。

同仇:共同对敌。

戈、矛:都是长柄的兵器,戈平头而旁有枝,矛头尖锐。

仇:《吴越春秋》引作?讐?。?讐?与?仇?同义。与子同仇:等于说你的讐敌就是我的讐敌。

泽:同?襗?内衣,指今之汗衫

戟:兵器名。古戟形似戈,具横直两锋。

作:起。

裳:下衣,此指战裙。

甲兵:铠甲与兵器。原文翻译:

怎能说没有衣裳?我愿和你披同样的战袍。国君要出兵作战,且修整我们的戈与矛。我们面对的是共同的敌人!

怎能说没有衣裳?我愿和你穿同样的汗衣。国君让我们出兵作战,且修整我们的矛与戟。我愿与你一同战斗!

怎能说没有衣裳?我愿和你穿同样的下裳。国君让我们出兵作战,且修整我们的盔甲兵器。我愿与你一同前进

创作背景:

西周幽王为犬戎所杀,秦襄公护周平王东迁,并受王命攻打犬戎。王先谦先生解释本诗时说:?西戎杀幽王,于是周室诸侯以为不共戴天之仇,秦民敌王所忾,故曰同仇也。?

《秦风?无衣》是《诗经》中最为著名的爱国主义诗篇,它是产生于秦地(今陕西中部和甘肃东南部)人民抗击西戎入侵者的军中战歌。在这种反侵略的战争中,秦国人民表现出英勇无畏的尚武精神,也创造了这首充满爱国主义激情的慷慨战歌。无衣赏析:

全诗共三章,章与章句式对应;诗句大同而小异,在重章复唱中诗意递进。一边歌唱,一边行军,一往无前。

第一章,统一思想。当时军情紧急,一时难以备全征衣。?无衣?,这是实写。也可以理解为夸张的写法,为国征战,不计衣物不全的困难,?与子同袍?,与战友共用一件战袍。?王于兴师?,大家就急忙修理好?戈矛?。为什么大家能够克服困难、团结备战呢与子同仇!?大家认识到,仇敌是共同的,必须一起抗击共同的敌人。

第二章,统一行动。?与子同泽修我矛戟?。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与子偕作?,投身到征战中。

第三章,一起上战场。?与子偕行?,激昂高歌,团结对敌,奔赴战场。

这首战歌,每章第一、二句,分别写?同袍同泽同裳?,表现战士们克服困难、团结互助的情景。每章第三、四句,先后写?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表现战士齐心备战的情景。每章最后一句,写?同仇偕作偕行?,表现战士们的爱国感情和大无畏精神。这是一首赋体诗,用?赋?的表现手法,在铺陈复唱中直接表现战士们共同对敌、奔赴战场的高昂情绪,一层更进一层地揭示战士们崇高的内心世界。

这首诗一共三段,以复沓的形式,表现了秦军战士出征前的高昂士气:他们互相召唤、互相鼓励,舍生忘死、同仇敌忾。

《无衣》表现了奴隶社会时期人民保家卫国、团结对敌、英勇献身的思想感情,真实感人,慷慨雄壮,确是一首充满民族精神而又富有艺术魅力的古代军歌。关联阅读:

《诗经》是中国汉族文学史上最早的诗歌总集,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多年的诗歌(前11世纪至前6世纪)。另外还有6篇有题目无内容,即有目无辞,称为笙诗。《诗经》又称《诗三百》。先秦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汉朝毛亨、毛苌曾注释《诗经》,因此又称《毛诗》。《诗经》中的诗的作者,绝大部分已经无法考证。其所涉及的地域,主要是黄河流域,西起陕西和甘肃东部,北到河北西南,东至山东,南及江汉流域。诗同乐不能分。 以上这篇无衣赏析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不妨分享给您的好友吧。更多古诗词尽在:!

在郁雨君的《踮起脚尖亲亲你》里有 ,你可以买来看看,里面就有《记得要忘记》 。还有,花网里也有这篇文。

不过你想现在就看全文我可以给你:

《记得要忘记》

太阳要把人晒伤的季节,我整天套着宽大的黑汗衫或者军绿色汗衫,埋头在地铁里穿行。我在地下两层的“彩虹兄弟”发型屋上班,闲暇的时候喜欢地下一层地铁商城里晃荡。

我常去的店铺有三家,一家是买**海报的,我正在收集《黑客帝国》全套海报。一家是叫“野营者”的衣服铺子,那里的卡其布裤和大汗衫,穿着很舒服看起来也很酷。

还有就是“音乐故事”碟片行,我喜欢这家店在进门的地方挂了十几幅试听的大耳机。

这几家店老板都有点懒洋洋的,他们不会打扰你。别看我顶着一头鲜橙色的头发,其实我有点胆子小啦,只要被一双眼睛盯上一小会,就浑身不自在。这一点上,我有点像鼠类。

不过整天过着不用出地铁的生活,我觉得真的慢慢变成一只鼹鼠。

我有点向往童话里鼹鼠先生那种的生活,拥有两个卧室三个米仓,冬天在暖和的起居室里抽雪茄。喔,他多半是个自得其乐的单身汉。

然后有一天,来了一个拇指姑娘,袖珍美丽,楚楚可怜,单身汉的心里忽然起了涟漪……

哗啦啦的吊扇下,我十指大动,狼吞虎咽。老妈给我准备的绿豆芽拌冷面和冬瓜番茄汤,爽口又凉快。

“倍贝要来看你。”老妈给我盛第二碗冷面时,突然迸出一句话。

我一下停止咀嚼,两三根沾着厚厚一层花生酱的面条挂在唇边。

“我有什么好看的,真是的!”

“呦,”老妈瞟了我一眼,“你们小时候不是很要好的吗,睡觉都要挤在一张床上的。”

“哦~”,我几乎是呻吟了一声,放下筷子,没心思再吃。

那一年倍贝3岁,不足一米,净重却超过20公斤。

那一年六岁的我午睡正香,被一种奇怪的声音吵醒,那种声音怎么说,噢,如果一只小老鼠会抽水烟,多半就是那种声音。

我睁开眼,看见倍贝酣睡的胖脸蛋,一只手捏着我的右耳朵,小猪一样打着呼噜。同时,一条沉沉的小象腿毫不客气搁在我肚子上,让我不能动弹半分。

我看见一屋子大人,我家爹娘她家爹娘全都屏住呼吸,一脸欣喜倾听那头小猪的呼噜,好象那是最美妙天籁。

我腿发麻,耳朵痒痒,奋力要坐起来。

四双大手登时一齐过来死命把我摁住,“求你呀!”倍贝妈妈轻声哀求我。“乖乖,忍一忍噢。”老妈把风扇开大了安抚我。

我只好仰面躺着,一动不动。

倍贝最讨厌别人弄醒她,只要被吵醒,就尖叫大哭暴跳,循环往复不知疲倦。

只有倍贝睡着的时候,这世界上才会有太平两个字。

严重肾病、大量激素、手腕手背针孔累累,小小年纪一天天发胖,一夜夜失眠,也是蛮可怜的。

某个中午她闹累了,不知怎的爬上了我的床,捏着我的耳垂一瞬 睡神悄然敲中了她的前额,这一觉睡得从未有的香甜安静。

大人们发觉,我大大的耳垂,居然是倍贝最灵验的安眠药。

那个痛苦不堪的夏天,我成了被倍贝睡眠绑架的犯人。倍贝老妈免费敞开供应我冰淇淋、可乐、薯条、冰镇西瓜……我狠狠大吃特吃,直到肚子凸出象小轮胎一样,可以毫不费力招架小象腿的分量。她对着我呼噜,我对着她更响地呼噜,终于她败下阵来,放过我的耳垂,背转身体去睡。

后半个夏天,我们背对背午睡,两个老妈悄悄推门进来,看得热泪盈眶,“真像一对小天使呵!”

几年后,倍贝肾病痊愈,没有了同舟共济的理由,本来就处得别扭的倍贝爸妈选择了分手,倍贝跟着老妈搬去了厦门外婆家。

两家老妈做了十几年的死党,临别抱着哭成一团。

剩下两个小胖子面对面呆呆站着,我下意识摸摸耳垂,倍贝“腾”跳过来,死命捏住我的耳垂,她尖尖的指甲抠得我好疼,我想也没想,重重给她来了一脚,她痛得蹲下来,哇哇大哭。这时火车要开了,“啊——”倍贝叫得象汽笛,被她老妈拖进车厢。

“明天就来了,你去接倍贝噢!”老妈打开水龙头洗碗。

“要接你去接!”

“听说高考没考好,整天在家憋着,和家里人玩自闭,她妈都愁死了!”我的声音被哗哗的水声挡住了,老妈没听见。

电话响了,我接起来,是倍贝妈妈。

“是嘉杰吧?不,不用叫你妈,我有话要和你说。”

“……我们横劝竖劝,去玩吧,出去透透气,到哪里都可以。我们在地图上圈N个地方,她好象没有看见一样……最后,总算开口了,‘我要到上海,找嘉杰哥哥玩。’”

除了忙不迭答应,倍贝的老妈舅舅外婆他们还能做什么呢。

“秀芹呵,就让她出来散心好了,交给我们你就放心吧。这孩子,折腾得你也苦呀。”老妈甩干两手,急急从我手里抢过电话。

“有的孩子,生来就是麻烦的,要是我不操心,还有谁来操心她?”倍贝老妈很响地抽泣着,我在一旁听得清清楚楚。

好吧,只要让老妈们开心,接就接吧,我会让她开心的。

“嘉杰,那把你那头黄毛染回原来的颜色,还有,”老妈一样一样拿出白T恤、牛仔裤、白色跑步鞋,“到时候把这些换上。”

“干什么?”我有点傻了。

“我和她妈妈一直跟倍贝说,你在同济大学念建筑系……”

“你不知道,你一直是倍贝的榜样和动力。唉,要不是最后一门她发挥失常,我们神不知鬼不知的就成功了!”

老妈吞吞吐吐地讲。

我愤怒地叫起来,“不干!”

情愿被倍贝的小象腿压得肚子发麻,情愿被倍贝捏着耳垂直到脖子发酸,就是不愿意假模假样装大学生。

“嘉杰,求你了,就装这一回,倍贝答应看过你以后,回去就参加复读。”

“我受够了,从小到大,你们不由分说,总拿我做她的陪绑……”

第二天,我出门上班,埋头在那里穿好鞋,抬脚就走,没有象平时那样说一声,“妈,我走了!”关门的一刹,听见老妈在那里自言自语——

“是我们连累你了,可是倍贝真的很可怜呀……”

“彩虹兄弟”是名副其实的,七个发型师头顶七种眩目发色,老大鲜艳的粉红色,阿二的我进口橙子一样的鲜橘色,阿三麦子一样的亚金色,阿四孔雀羽翎上的翠绿色,阿五的迷彩绿酷得没法说,阿六的宝蓝走到哪里哪里亮,个子最迷你的阿七则顶着一头高贵的深紫色。每天一开铺,我们排成一队,赤橙黄绿青蓝紫齐刷刷鞠躬,一起喊“欢迎光临”,效果真是弹眼落睛,年轻的顾客MM没有不开心尖叫的。

“你要染黑发?”兄弟们笑得嘻里哗啦,“还要剃那种干干净净的短发,呕——别吓人啦!”

“染不染?!”我大吼一声,他们表情定格几秒种,马上乖乖围上来,刮风一样忙碌起来,咯吱咯吱推来小车,套围脖、调药水,七手八脚在我头上忙开了。

我注视着遮住额头的飘逸刘海纷纷扬扬落在地上,注视着橙色一丝丝一绺绺被抹去,作为我的标志,店里的客人们都亲切地叫我橘子哥哥。

两个小时以后,我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像校园民谣里的男生,如果再夹着一叠书和讲义,就可以象蓝天白云一样清爽了。

兄弟们围着我,好像对他们手下的作品张口结舌,橘子色的董嘉杰变成了一个穿着校服的乖乖男生,和五颜六色的他们特别不搭调。

“我出去一下!”我背上老妈给我准备的双肩运动包,想赶紧溜。

“喂,是为了一个女孩吧?”深紫色的阿七最先沉不住气

“不,是妹妹。”

“是不是要去见她开心得昏头啦,妹妹难道不是女孩吗?”他们齐齐笑我。

我愣一下,真的想象不出倍贝现在大女孩是什么样子,那个多病的爱发脾气的有捏我耳垂怪癖的胖小姑娘的印象蛮横地占据了我的整个脑海,怎么也挥之不去。

“这个妹妹厉害呀,嘉杰为她什么都舍得豁出去的样子……”他们啧啧啧的,一脸羡慕。

耳垂一阵发烧,是拇指姑娘真的要来了吗,她肯定是骑着龙卷风来的吧,要不,我怎么连一头漂亮橘色头发都被连根调换了呢?

“都不是!”我粘粘糊糊说,“只是好多年都没见的一个老邻居,小时候胖得要命!”

“哇,还是青梅竹马。放心啦,女大十八变,她准保变成一个漂亮女孩了!”

“兄弟,好运啊!”他们一人上来捶我一拳,一个个装着要流口水的样子。

“好、好运!”我口齿含糊应着。一边赶紧着走出店铺。

不知为什么,虽然是走了无数遍很熟捻的路,我两只脚绊来绊去,一路走得心神不定。

徐家汇地铁通道有十三个出口,人群像旋涡一样,一团一团被吞没,又一团一团涌进来。

我从13号通道走下去,一两分钟路程可以走进美罗城的出口,跳上一段斜插的楼梯就可以看见太平洋数码广场大门.面对大门左右两边是长长的楼梯,随着楼梯走上去就是美罗城.

我在美罗城选了一个柯达数码相机,很早就一眼看中的,只是钱一直没攒够。我一有空就去看,害了单相思一样,好像它是随时被人抢走的心爱女孩。因为倍贝来,老妈慷慨补足余额。

没想到倍贝让我如愿以偿,我第一次对她有微微的感激。

买完相机我原路返回,沿着长长的楼梯下去。我把背包转到胸口,像袋鼠那样。新买的数码相机装在左侧的小袋子里,呀,尼龙搭扣有点松,正想着要把相机转移到更保险的地方,手机响了,是倍贝妈妈。

“倍贝要来看你,这个念头她悄悄攒了很多年了,可我这个做妈妈的都一直没有满足她。她考上初中的时候,我正好失业,学费都凑得好辛苦,结果她傻傻等了一个暑假。等她考上重点高中了,你妈妈答应带你来厦门,倍贝欢天喜地翘首盼望,没想到你没参加高考把家里搞乱了。我们对倍贝说,你考上了同济,和一帮同学旅行去了……高中三年,我们一直用你的口气给她写信,和她约定‘三年后我们在同济校园见。’我这个女儿,谁的话都听不进,唯一就把嘉杰哥哥当作天上的星星一样仰望……”

“我,天上的星星?”我感到吃惊,“她、她怎么会有这种念头呀?”

“倍贝有很多怪念头,也不跟我说。不知道这次她会不会跟你说?”

犹豫了一会会,她又说:“嘉杰,阿姨知道很为难你,不过,尽量不要让倍贝失望好吗?”

“好。”挂了电话,我呆立在那里想,到底有多少年没见倍贝了呢?我开始数数,结果十个手指都动用了,还不够。

天,我们竟然有十三年没见了。

天,难道我真的懵懵懂懂做了她十三年的完美偶像?

这十三年里,倍贝的这个完美的偶像哥哥都干了些什么呀?武侠书、网络游戏、女孩、还有每天守在校门扣敲诈的坏孩子……一点点从优等生下滑到底层,开始厌学偶而逃学高考前干脆玩失踪……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像油星子一样漂来浮去,直到我挥舞着银光闪闪的剪子,女孩们长长短短的秀发在我指尖轻舞飞扬,我才觉得好起来,我才觉得心定了,我才觉得自己能够决定自己的生活了。

只是现在我又慌了,我不知道怎样去扮演一个完美偶像,一个优秀的哥哥。

倍贝、倍贝要来了……

我习惯性摸摸左侧那个小包,肚子一阵抽搐,小偷动作真快!

搭扣松了,小包洞开,数码相机……没啦。

我停下来,看着周边那么多人,每一个都很正常的样子,每一个都漠然地各走各路。

报警吗?到派出所也只能是登记一下,然后等着偷我相机那个小偷哪天倒霉被抓在局子(这种机率比较低)。即便小偷招了,而那些警察已经不知道怎样联系我这个无关紧要的受害者了。

这样的失窃太多了。

倒霉的时候,我真希望自己是在做梦,我的600万像素的全自动数码机呀。

“我看见是那个人拿走的!”有人拍我肩膀。和我比起来,他足够瘦小,戴棒球帽,嗓子细细的,指着前面一个彩条汗衫的男人说。

“你肯定?”我像抓住一根从天而降的救命稻草,

他重重点头。我飞一样跑上去,一把揪住彩条汗衫,“嗨,把相机还我!”

“什么呀什么呀?!”对方嘴很硬。

“装什么蒜,快交出来!”我急了,暗暗握紧拳头。

“谁看见我拿啦?”彩条汗衫的贼反过来推我,我的手眼看要松开了。

“我看见的,就是你拿的!”棒球帽男孩拍马赶到。

“不还给我我马上报警!”我胆子陡然壮了喉咙也响了,一边搂住他的脖子,另一手摸他的口袋,什么都没有。

有人围观了,我大喜,“帮我打110,他是小偷!”

没人帮我,我看谁,谁就扭头走开。

“我来打!”还是那个棒球帽。围观中那么多壮年人,最瘦小嗓子眼也最细的那一个,偏偏是最勇敢的一个。

一个穿红T恤的跑过来,“不要喊了,还给你就是了!”

另外方向有两个人跑过来,我还没反映过来,手里 数码相机.

傻子都知道是遇到小偷团伙了,见好就收吧。

我把相机抓在手里,没来得及对棒球帽男孩说声谢谢就飞快地奔向太平洋数码的门里。我已经闻到了危险的味道,而且知道哪里比较安全。 据我对这里的了解,每天这里有无数的小偷和骗子及乞丐,知道最起码商场里有保安。

这一点上,我的确很像鼹鼠。

我进了在商场门里开始往回看,那个男孩他、他居然浑然不觉,左转上了去美罗城的楼梯……

“完了完了!”我在门里跺脚,我预感会发生什么了,那是一段公共区域,好多路口可以跑路,如果报复一个人之后,这里是最容易逃窜的地方。

我蒙起眼睛,可是还是忍不住在指缝里张望,果然,三四个人跑上去包抄,一语不发开始揍那个男孩。

男孩一下摔在地上,他太瘦了,被几双大脚踢来倒去,好象几条大狼狗舌头下的一根孤零零的小骨头。

那一瞬间,所有的人都后退,这中间有我。我们任由那几个人拳打脚踢.而我,居然感觉腿微微软着,抖着。

N年前,我也被一帮人打得一败涂地,第二天开始乖乖交钱,每天交每天交,直到口袋里不剩下一毛钱,远远看见校门,腿微微软着、抖着,心里想,要是能挖一条地道避过他们该多好,就不用挨揍也不用逃学了。

也许就是从那时侯,就暗暗埋下了做一只鼹鼠的愿望吧?

形势越来越怕人了,男孩背包被打掉,背包里的东西飞了一地,嘴里出血了,帽子也飞了,一头什么、什么散开了?

是乌溜溜的长发,他、她难道是个女孩?!

哈哈呜呜,他妈的鼹鼠,懦弱!下作!怪不得拇指姑娘一天也不想和他呆,毫不犹豫骑在鸟背上远走高飞。

一股血冲到脑袋,我一脚踢开门,冲上去开打,我抓住两个人打,拳打脚踢,还用双肩包乱砸乱吼。

第一次,我看起来有种连命都不要的狠劲。那几个人对我有所顾忌,撕扯着对打着渐渐有点心不在焉了。

猛然,寒光一闪。“死定了!”我浑身一激灵,跌坐地上,闭紧眼睛。

“起来吧,呸!”一口带血的唾沫吐在我脚边。

我用胳膊夹住脑袋,一直在发抖。

“不过是把没开刃的刀!”女孩“啪”把刀身摁进刀槽,声音像一根银针,又细又冷。

打人的小偷们各自跑了,眨眼消失在徐家汇地铁站的N个出口。

我捏着手掌,有点擦伤,看着女孩擦去嘴角的血,她的手指那么细那么白,我的心一抽一抽的。她 她是个女生,为了我被人殴打的时候,我却在第一时间里扔下她一个人逃跑。虽然后来又回来了,最后,还是靠她救了我。

我想找条缝钻下去,鼹鼠的本性又开始发作啦。

她无声地迅速地捡起散落一地的东西,太阳镜、矿泉水、钥匙包、防晒水……

我帮她拣起笔记本,掉出一个扁扁的小纸包,露出一张黑白相片一角,我顺便瞟了眼。

“不你碰!她叫。

“让我看看!”我呼吸急促,抽出相片的大部分。

“啪!”她打开了我的双手,包相片的纸一下被打飞。女孩把包背起来,转身上了电梯。

“对不起!”我转身拣起那张纸片,看了一会,跟着跳上电梯,

她看着我,高高在上,眼神里有一丝轻蔑,“你最好别跟着我!”

“你要不要医院看一下?”

“我们要不要到去警署备案,就这样放过他们了?”……

电梯冉冉上升,我低声下气,亦步亦趋跟着求着。

她把头摇了又摇,很坚决。

电梯一先一后把我们送到地铁出口,靠近港汇广场喷泉的那个出口。

“我在这里等人!”她抱起双臂膀,对我抬抬下巴,全然一副驱逐的意思。

“你应该通知你的朋友到商场里去等,这里也不安全。”

“要不,我陪你到他来好吗?”

我的警告果然起作用了,她说,“对边站着,离开我远点!”

好吧,好吧,我照办。

我偷偷看了她一眼,又一眼,简直不可思议,她怎么可以这样瘦呢?

不知过了多久,她掏出手机。

“算了,坏蛋,”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自言自语,“我先给打电话吧。”

我悄悄把手伸进裤袋。

号码摁到一半,她忽然停下,“不行!”

“怎么啦?”我很友好地问。

“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我坐车去看他,他也坐车去看我,我们插肩而过,谁也不知道。我到了车站,没见他,他原来在我们家那里的车站,我哭了!”

“这不算糟糕。”我嘟囔着,“还有更糟糕的事,他一看见你就逃掉了!”

“P!”她飞快地摁号码,然后放到耳边听,半分钟后,“关机!”再拨再拨在拨,终于她放弃了,“乌鸦嘴!”她要哭了。

地铁口的雨丝织成了雨幕,空气热乎乎潮兮兮的。

“请你吃甜筒好不好?”我满头大汗又小心翼翼问。

我们小跑着穿过宽宽的虹桥路上的斑马线。

凉快的KFC里,我们吞下了两个老北京鸡肉卷,三对辣鸡翅,一大包蘸足番茄酱的薯条。填饱肚子,才进入最后正题——吃甜筒。

她的吃法很怪,喝了一杯滚烫红茶舔一口冰凉甜筒,乐不滋滋说这种吃法叫“一半火焰一半海水。”

“就算哥哥不来,我也不怪哥哥!

“哥哥?”

“谁叫我到了感情空白期才想来找他,老天爷也会怪我没有诚意吧?”

“空白期?”我楞了。

她低下脑袋,“喜欢上第一个男生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冲到最近的商场里,买了一条超短裙,粉红点点的,芭比娃娃的风格,在他面前晃来晃去……

“可惜他是韦小宝,认了一个又一个妹妹,还对我说,我不要女朋友只要妹妹。

“第二个男生超帅,长得像蓝正龙噢。而且他好高,我的羽毛球挂在树梢上,跳呵跳够不着,一只长长的手臂轻而易举就摘下来了。我回头看到他一笑,露出峡谷一样又长又深的酒窝。

“可惜他是最自说自话的B型血的男生,考高中的时候,他一把抢过我的志愿表,代我填了和他一模一样的学校。可是我想考的是幼儿师范学校。“难道你不想一直和我在一起吗?就这么决定了!”他甚至不许我穿露出膝盖的裙子,理由是我的膝盖象凹凸不平的土豆。

“高一那年我过得水深火热……”

说着听着,外面也雨过了天晴了。

“想不想到交大看看?”我又提议,“几步路就到。“

“我哥哥在同济念书呢。”她好象特别念念不忘。

“那要跨过大半个城区呢。”

“喔,这样呵。”她失望,又无奈。

“等我一刻种!”我一跃而起,以百米冲刺速度赶回店里,兄弟们纷纷“慷慨捐捐车”,老大还画了地图给我。

当她看见两部神气漂亮的跑车,除了惊讶,还有开心,“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呀?”

在心里我对她说,“因为我是你哥哥。” 嘴巴上我在讲,“因为你见义勇为!”

打从第一眼看见那张黑白照,一对小胖子,一个捏着一个的耳垂,一个腆着胖肚皮坦然承受着一个的小象腿,酣睡得象一对小天使,亲密无间的小天使。

我就知道她是倍贝。

我的心就跟着一半是火焰一般是海水。

一路轮子滚滚,倍贝眉飞色舞哇啦哇啦说她哥哥,为她赴汤蹈火,对她无微不至的哥哥。

为了让她睡觉腿搁着舒服,六岁的哥哥毅然把自己的肚子吃成轮胎,而且,捏着他的大耳垂,她真的好舒服好安心。

为了她喜欢听小猪储蓄罐里沉沉的钱币声,七岁的哥哥把压岁钱统统换成硬币。

和她一起陪狗妈妈生小狗,她不管不顾睡者着了,八岁的哥哥整晚先后抱狗宝宝到狗妈妈面前喝奶。每只狗宝宝喝奶的时间足足要1小时,结果使他足足蹲了6小时,等她醒来。哥哥已经连路都不会走了。

为了她说哥哥要跑第一名,这样她就可以在他第一个冲到终点的时候给他送饮料擦一头汗,很拉风的。十岁的哥哥半夜起来,在家里附近的无人的天桥上没命地练折返跑。

甚至 为了她说我将来要住在哥哥设计的漂亮楼房里,哥哥去考了同济大学……

我越听越迷糊,那个完美的哥哥真的是我吗?里面有多少被大人逼迫的,多少是我真的干过的,又有多少是倍贝自己的想象呢?

“我喜欢过别人,也被别人喜欢过。甩过别人,也被别人甩过。只要哥哥一直在我心里,给我温暖,给我力量。我想要一种有干净单纯的感情。”倍贝的黑眼睛严肃起来,“除了哥哥。我在任何一个男孩身上都没找到

身边的男孩可以来了又走,哥哥,永远只有这一个,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哥哥了!”

我感动,心虚,同时心里愈加不安、难过。总之,乱糟糟的一团。

无论如何,事情总得给个收场。或者,我可以继续扮演同济的优质男生,不过,逃跑的开场实在糟糕。

“听着、听着,”我清清嗓子,“假设、假设我就是你哥哥……”

“你?”她目不转睛看着我,她的眼神挠挠得我脸上痒痒。

我的心窜到喉咙口,答案呼之欲出了。

她的黑眼睛扫了我一眼,再一眼。我的肚子里仿佛有是么东西在作怪,我腿肚子发软 我、我都骑不动了。这样没出息的家伙

“扑哧!”她的手指划到我下巴的位置,“你不是的,你下巴上没有星星!”

“星星?”

“你还记得么,我不肯在幼园里睡中觉,呜啊呜啊呜啊哭个不停,老师烦透了!拎起我的洋娃娃阿金朝外面丢,洋娃娃落在围墙顶上。你爬墙给我去取,下来的时候磕破了下巴……?

“再说,哥哥是不会扔下我逃跑的。不过,总算你良心发现。”她拍拍我肩膀,安慰似地说“谢谢呀,听我讲了那么多胡话,陪我骑了那么多路。”

我的手在口袋里,那张纸,那张曾经包着一对甜蜜酣睡的小天使的纸片,慢慢、慢慢地揪成一团,连同上面的倍贝的字——

哥哥,我想要去看你。不知道你还认不认得我。你买一个甜筒给我吃好不好,如果你还觉得我算是一个漂亮妹妹,我们一起骑单车去好不好?

如果你已经长得很高了,哥哥 我很想踮起脚尖,用指尖摸摸那一块小星星。那是我留给你的纪念,好让你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如果别的女孩因为这不喜欢你,那么我会偷偷高兴的,就把这块疤疤留给我好了,这个哥哥本来就是我的呀……”

我的心也跟着被揪得皱皱的。

妹妹,我没脸认你啦!所有的勇气都消失。

我不是那种疤痕性的体质,下巴上的疤痕一年年在变淡。在我16岁的那年 无数小小的胡须穿过光滑的表面,倍贝以为长着星星的地方,那颗勇敢的星星,莽撞的星星,深情的星星,已经永远消失了……

我和她之间,那颗星星也已经远走高飞了

看见马路对面的同济校门了,倍贝的眼睛发亮起来了。

好象有个高大的男生在校门里一闪而过,“哥哥!”倍贝灿烂地笑着,忽然加速,飞驰过马路。

迎面而来一部摩托车,他们、他们结结实实撞在了一起……

万幸,摩托车的速度比较温柔

还好,短暂休克以后,倍贝在医院里醒来。除了手臂和小腿上几块擦伤,她看上去没什么不妥。

“头部的伤的确只是外伤。”医生说。

“会有什么后遗症吗?”老妈还是一个劲地问。

一个男人吵吵闹闹进来问医生什么时候轮到他做电疗,打断了他们的交谈。

“你早做完了,可以走了!”

“骗人,你们想让我白交钱不干活对不对?”

医生耐心地让他过来,指给他看胳膊上的针孔,男人这才安静下来,喏喏地退出门去,“对不起呵,我怎么一转身什么都记不得了?”

“看到了吗,短暂性失忆?”医生说,“这个人是在楼梯上一脚踩空。”

“你好。”

“你好。”倍贝很安静很礼貌地对着我笑。

“看到了么,这对小胖子就是我和你呐。不过,现在我们都变得很瘦,分开以后的日子都有点糟糕吧?不知道你现在还愿不愿意叫我嘉杰哥哥?我没有去考大学,我的胆子也一直基本上象鼹鼠那么小,不象豹子一样血性啦。不过我会做头发,什么样的发型和颜色我都能搞得漂漂亮亮的……”我的手指在黑白照上很用力地指指点点。

唉,她好象根本没在听哎,脑袋很沉醉地一晃一晃。我轻轻拨开她鬓际的长发,正塞着MP3耳机呢。

“什么歌呀,好听吗?”

她起劲地点头,主动拔出一个耳机交给我。

我们一人一个耳机,我听到高低错落三个女声,是最受女孩们欢迎的SHE——

记得要忘记/我提醒自己/你已经是人海中的一个背影/长长时光/我应该要有新的回忆。

人无法决定会为谁动心/但至少可以决定放不放弃/我承认我还是会爱着你/但我将永不再拆封那些记忆。

“唱得好!”我心痛着,却同时是暗暗喜悦着。

妹妹,把不快乐的事情都忘记了吧,最后留在脑子里的总是你愿意记得的。就如同你的手不能拎很多的袋子,不然你会神经紧张,因为很可能丢锝一塌糊涂。所以就只选择留下快乐的袋子吧。

“哥哥!”忽然。一个热热的身体趴在我背上,指着三个小妮子SHE中的头发最长的Slina,“我要染这种粉红色,棉花糖一样的红色,可以吗?

“噢!”我幸福地应了一声,心都要跳出来啦!